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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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取 号:CA006010602201002003 内容分类: 本级文件
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10-2-9

蚌埠市民委(宗教局)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自查统计表

蚌埠市民委(宗教局)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自查统计表

 

 

 

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

我委(局)接到蚌行字[200955号文《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自查的通知》后,局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要求相关科室对局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按照蚌效能办[200916号文要求认真、逐项进行自查,并形成了“市民委(宗教局)开展行政审批和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自查统计表”,请予审阅。

附件1:市民委(宗教局)窗口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自查统计表

附件2:市民委(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自查统计表

 

 

蚌埠市民委(宗教局)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市民委(宗教局)窗口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表格

 

项目

内容

考核结果

落实中心决定、重视窗口工作

1、窗口单位对行政审批工作重视不够,不能定期听取窗口工作汇报的扣0.2

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窗口工作,并定期听取窗口工作汇报。

2、窗口单位未完成到窗口值班调研任务的扣0.2

以按要求完成调研任务。

3、对窗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未及时解决,影响工作的扣0.1

针对窗口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4、未按要求实施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的扣0.2分;未按要求参加行政审批工作会议的;未按要求参加基本建设联合审批大平台的扣0.2

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审批;及时参加行政审批工作会议;按要求参加基本建设联合审批大平台。

5、未按要求参加行政审批会议每次扣0.2分;对中心部署的工作及联审会议决定的事项未能及时落实的,每次扣0.2

及时参加行政审批会议;认真落实中心布置的工作及事项。

6、未按市委蚌发[20099号文要求选派窗口首席代表的,扣0.2分;对首席代表未按规定的职责授权的扣0.2分;未按规定要求选配和调整窗口工作人员的扣0.1分;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经济待遇未落实的扣0.1

严格落实蚌发[20099号文要求,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安排。

审批项目管理到位,环节运行科学合理

7、对应进中心审批服务事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每项扣0.2分;比在受理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事项和申请所需有关材料的每项扣0.1分;没有按照市委要求落实“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规定的每项扣0.1分。

已按要求抓好落实。

8、审批项目的签字盖章、文书表格发放、证照的制作颁发、经费缴交结算等主要环节不能在中心完成每少一个扣0.1

认真按照规定进行落实

 

 

 

内容

项目

考核结果

审批项目管理到位,环节运行科学合理

9、在实施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窗口单位受到对象投诉,经查证属实的,每次/每件扣0.2

全年无投诉。

加分

10、审批工作受到市政府通报表彰加0.3

 

11、积极探索审批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其经验得到中心认可和推广加0.2

 

12、全面关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成长和进步,同等条件现优先提拔、重用窗口工作人员,每人/次加0.2

窗口工作人员朱来宝、潘玉森以提拔正科级和副科级。2*0.2=0.4

13、年终被评为先进窗口的加0.2

 

一票

否决制

14、未按要求在中心窗口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两头受理或两头班里的

15、擅自增加、设定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增加审批环节、附加前置条件)或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变通办法继续实施行政审批的

 

 

 

附件2

市民委(宗教局)政务公开工作目标考核自查表格

 

 

项目

内容

考核结果

扣分

1、未按时完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专项工作每次扣0.2分。

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工作认真落实。

2、未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扣0.1

9月份之前及时更新和发布我局有关信息,10月份后,信息登陆问题,没有及时更新。

3、发布信息数量过少、明显与本单位工作职能不对称扣0.5

正确发布信息,因登陆问题,今年信息没有及时更新。信息量不够,以后及时予以改正。

未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每项扣0.1

定期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各项制度

5、未按规定答复或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每件扣0.1

施行每月依申请公开零报告制度(每月3日)

6、未按时上报和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年度工作报告,扣0.2

定期上报我局年度工作报告

加分

政务公开工作形式丰富,宣传有特色,受到上级表彰或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报道,加0.5

认真检查督促所属单位推进政务公开,推广典型经验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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