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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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10-4-15

一季度全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通报

一、基本情况
   一季度,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总体情况良好,311家政府信息一级编码单位共发布信息7189条,与09年同期(3784条)相比,增长89.9%。其中:县区政府发布信息3272条,市政府各部门发布信息3552条,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发布信息365条,分别占一季度网上公开信息总量的45.5%、49.4%和5.1%;全市各公开主体通过网络和工作现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0件次,已全部按程序予以回复。
按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大部分单位能在制度的保障和指引下,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本单位重要信息,执行依申请公开月度零报告制度,按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发布2009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确保了社会公众能及时完整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各县区、市直各部门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把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大事来抓,规范执行公开程序,严格履行审查手续,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现泄密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而引发的群众投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其中,怀远县卫生局、五河县政府办公室、固镇县地方税务局被省政府办公厅表彰为2009年度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先进单位。
二、存在主要问题
   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有部分单位对公开的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进展迟缓。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未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催办后,仍有下列单位未按期公布2009年度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市气象局、市拆迁处、市三院。二是信息公开工作存在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现象。主要表现是信息公开数量过少,与部门职能明显不对称,部分单位月度或季度在“蚌埠政府信息公开网”这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上公开的信息数量为零。其中1月份:市经信委、市地震局、市邮政局、市招商局、市三中、蚌埠职教中心信息公开数为零;2月份:市国土局、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城市执法局、市供销社、市拆迁处、市外事办、市规划局、市招商局、市三中、蚌埠职教中心信息公开数为零;3月份:市国土局、市公路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邮政局、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市一院、市地震局、市三中、蚌埠职教中心信息公开数为零。本季度信息公开数为零的单位是:市三中、蚌埠职教中心。三是工作执行力度不够。根据蚌政办督〔2009〕1号文件通知,我市实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月度零报告制度。一季度未执行该项制度的有: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粮食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外事办、市人防办、市档案局、市气象局、市银监分局、市残联、市招商局、市拆迁处、龙子湖区政府、禹会区政府、固镇县政府、市中环水务公司、市供电公司、市一中、市三中、市一院、市三院、蚌埠职教中心。
三、工作要求
   1、抓紧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市政府办公室刚刚印发的《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涵盖了2010年我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方面,是指导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纲领。各公开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根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细化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狠抓工作落实。
   2、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梳理整合,各公开主体应按变动后的类目发布信息。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进行系统性培训,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功能。
   3、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宣传工作。 今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2周年,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学习活动,着力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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