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1320/201712-01135 | 信息分类: | 推进情况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公民,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公开办 | 发文日期: |
2017-12-22 |
生效时间: |
2017-12-22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 | ||
文号: | 关键词: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7〕44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政务公开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08〕104号)(以下简称《考评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年度工作部署,现就开展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考评内容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监督保障机制等内容。
(一)主动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
(二)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申请渠道,答复规范性,信息公开救济情况等。
(三)监督保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培训与考核,日常工作推进及问题整改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考评办法》和省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结合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测评、第三方机构测评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考评3个环节。
(一)专业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抽取市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组成测评组。
测评时间:2018年1月5日—1月25日。
测评内容:2017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测评方式:测评组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测评。
对各县、区政府测评时,重点测评县(区)政府本级、县(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6:2:2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区总成绩;对市直单位测评时,承担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单位,测评市本级和系统内县(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县区直单位测评内容为重点工作牵头任务完成情况),按照8:2比例汇总形成市直相关单位总成绩,其他单位测评市本级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二)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40%。
测评单位:第三方机构测评。
测评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10日。
测评内容:政府(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决策公开、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与民生、公共监管、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舆情回应、监督保障机制信息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测评指标由第三方测评机构确定)。
对各县、区政府测评时,重点测评县(区)政府本级、县(区)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6:2:2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区政府总成绩。各县、区分别随机抽取2个县(区)直机关和2个乡镇(街道)。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测评管委会本级政务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单位)测评本级政务公开工作。
(三)政务公开工作落实考评。
权重:30%。
考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考评时间:2018年2月5日—2月25日
考评内容:2017年省、市季度测评、年度考评问题反馈整改落实情况;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报送,政务公开培训与考核,日常工作推进。
对独立完成省部署的专项工作或试点任务、出色完成市迎接省考核抽查任务、牵头完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积极完成市政务公开办交办大项工作的给予专项奖励加分1—3分。对省2017年考评反馈问题涉及的,市2017年月度通报批评、约谈、限改的,经督办仍整改不到位的给予专项扣分1—5分。
四、结果运用
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在考评程序结束后,合成各考评对象单位得分,报市政府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考评结果计入市党政机关目标考核、市效能建设考核、市党风政风建设考核等相应分值,并按要求提供给其他市级相关考评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对照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总结工作,于12月25日前网上公开工作总结,接受社会监督。
(二)积极开展薄弱环节整改提高工作。坚持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依据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开展自查整改,抓差补缺,确保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严格执行考评工作流程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评,及时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考评可操作、过程可查询、结果可运用,确保考核经得起检验和推敲。各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对测评、考核过程和成绩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
附件:1.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单位
2.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单位 一、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9家) 怀远县政府、五河县政府、固镇县政府、龙子湖区政府、蚌山区政府、禹会区政府、淮上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52家) 市政府办公室、市档案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含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运管处)、市农林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外事局(市粮食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卫生计生委(含市卫生监督局)、市规划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行政执法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质监局、市行政审批监管局、市法制办、市公共资源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市管局、市招商局、市金融办、市供销社、市残联、市公积金中心、市重点工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气象局、蚌埠海关、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烟草专卖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银监会蚌埠监管分局。 三、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12家) 市盐务局、市疾控中心、蚌埠供电公司、蚌埠新奥燃气公司、蚌埠中环水务公司、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蚌埠一中、蚌埠二中、蚌埠三中。 附件2 2017年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公开、解读与回应 (75%) 主动公开 (45%) 决策公开 (6%) 政策文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情况。 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重大决策公众参与情况。 执行公开 (3%) 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 审计信息公开,包括审计结果公告和相关单位审计整改情况。 管理公开 (5%)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发布情况及动态调整情况。 财政资金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月度财政收支分析、政府债务情况等。 扶贫工作,包括扶贫政策与规划、扶贫对象、扶贫资金与项目、扶贫退出等。 服务公开 (2%) 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指南及结果公开。 结果公开 (3%)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5%) 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情况,包括土地征收、强农惠农(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重大建设项目、化解过剩产能、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管理等。 公开、解读与回应(75%) 主动公开 (4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5%) 公共服务与民生信息公开情况,包括价格与收费、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降低要素成本、教育医疗、科技管理和项目、社会保险、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户籍服务等。 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包括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国有企业信息、食品和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信用信息等。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新闻发布 (4%) 新闻发布会制度建立完善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情况。 基础信息公开 (3%) 政府领导、机构,人事信息,经济社会统计,政府会议等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4%) 参照2017年度全市政务公开要点对目录的动态调整情况。 根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加强专题专栏建设。 政策解读 (15%) 包括解读形式、方式和内容,主要负责同志参与解读情况,运用各种渠道解读情况。 回应关切 (15%) 包括有无回应、回应及时性和回应方式,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回应情况,运用多种渠道回应情况,互动回应情况。 依申请公开(5%) 申请条件及流程说明 (1%) 申请条件、范围、方式说明。 受理部门信息,包括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 申请办理流程说明。 申请表。 申请渠道畅通性 (1%) 网上申请平台。 信函申请渠道。 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受理点。 依申请公开(5%) 答复规范化 (2%) 答复时限。 答复格式规范化。 答复内容规范化,包括答复的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 信息公开救济 (1%)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被市政府纠错。 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败诉。 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监督保障(20%) 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 (3%) 领导重视,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情况。 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对下级单位工作指导情况。 制度建设 (2%) 出台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回应关切、扩大公众参与等方面制度文件。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 报告可获取性,包括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0—2015年年度报告发布情况。 报告形式和内容新颖性。 报告内容规范,包括公开机制介绍、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数据、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问题与对策。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与考核 (3%) 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落实3年内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一遍的要求。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权重不低于4%、政务公开常态化考评情况。 问题整改 (3%) 2016年度考评和2017年历次考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试点推进 (7%) 各县、区试点工作推进。 试点单位编制试点工作方案。 试点单位完成各项试点内容的公开事项目录、公开标准及公开流程梳理编制工作。 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题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