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0897/201807-00006 | 信息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内容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7-03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生效时间: |
2018-07-03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关键词: |
徐敏(等)代表:
你(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蚌埠市汉明街马路上的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经辖区交警七大队现场调研后现答复如下:
1.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我们认为汉明街周边区域道路上设置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主要还是为了解决群众的实际停车需求。该区域周边虽然设置了地下停车场且停车位较为充足,但由于开发商及部分经营者的主观原因,导致占用地下停车场挪作他用的较为普遍;且由于疏于管理及出入不便,剩余的停车位使用率也很低,远远达不到周边群众的停车需求,因此我们认为现阶段汉明街周边区域道路上的临时停车泊位暂不宜取消。
2. 辖区交警七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汉明街周边区域道路的巡逻巡查力度,对不按规定临时停放的机动车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已与支队交管科、技管中心沟通,准备下一步在汉明街周边区域设置交通监控设施,以维护道路安全畅通。
3. 辖区交警七大队将通过交警支队建议相关部门,对汉明街周边区域的地下停车场进行统筹规划,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以解决机动车停车问题。待周边停车场恢复完全的停车功能后,将适时对汉明街周边道路的临时停车泊位重新进行合理设置。
感谢你(你们)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系人: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 刘卫东
联系电话:18955228310
蚌埠市公安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