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1320/201807-00759 | 信息分类: | 政府新闻发布会实录 |
内容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7-16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16 |
生效时间: |
2018-07-16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环保]市环保局召开2018年度新闻发布会(2017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情况) | ||
文号: | 关键词: |
2018年根据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皖环函【2018】57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17年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信用评价工作。2018年2月23日制定了《蚌埠市环保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2018年全市参评企业56家,实行分级评定,28家由市局评定,28家“国控”企业由省环保厅进行评定。28家“国控”由省环保厅进行评定的企业,通过省环保厅"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进行在线评价。各县(区)环保局及市环保局于2018年3月8日完成审核并将初评结果通过信用评价系统上报至安徽省环保厅,安徽省环保厅在对上报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后将最终评价结果在安徽省环保厅门户网站公示,7月11日,公示结束,我市28家“国控”企业,环保信用诚信企业17家;环保信用良好企业11家,没有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
2018年我市参与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共28家。2018年3月30日,各县(区)环保局、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和环保局按照属地原则督促企业完成申报并上报参评材料,各县区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打分最终通过分值汇总后判定其信用评价等级,2018年5月22日,各县(区)环保局将初评结果报至市环保局,2018年6月市环保局根据《蚌埠市环保局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将各县(区)评价结果交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对参评企业日常监管和群众投诉情况进行审核评级。蚌埠市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最终结果于2018年6月26日在蚌埠市市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公众和参评企业的质疑。环保信用诚信企业共6家;环保信用良好企业18家;环保信用警示企业2家;环保信用不良企业2家。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对企业上一年度的环境行为进行逐项评价打分,从本质上说就是对企业环保工作的一个全面“体检”。
下一阶段我局将根据评价结果,联合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银行在企业政策扶持、资金申报、金融信贷、评先创优,环境监管等方面运用评价结果。对环保诚信、良好企业在上述方面予以支持,减少检查频次,对环保警示、不良企业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将集中组织培训,帮助企业尽快完善自身环保工作,加大监督检查频次。通过评价结果的运用,树立环保诚信典型,引导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履行治污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