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0192/201311-00018 | 信息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内容分类: | 发布日期: | 2013-11-29 | |
发布机构: | 市档案局 | 发文日期: |
2013-11-29 |
生效时间: |
2013-11-29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2009年蚌埠市档案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号: | 关键词: | 公开年报 |
一、领导重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市档案局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档案局政府信息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张新航任组长,副局长何涛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成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更新信息内容。市档案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内容。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2009年全局累计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181条。
三、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市档案局在每个科室都确定了一名信息员,负责本科室的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市档案局先后制订了《蚌埠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蚌埠市档案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蚌埠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确定这些制度在具体工作得到落实。每条信息都要由按照报送科室负责人、其分管领导、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副局长、局长的顺序依次审查,层层把关,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三是建立政府信息查询制度,设立专门场所,及时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和提供查询。
四、畅通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和重塑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尽量减少工作环节,明确办事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三是发挥市档案局网站、市信息公开网和相关媒体的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市档案局开展信息公开以来,主动公开信息和网站的服务类信息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二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0年,市档案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切实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扩大网上公开事项,方便百姓办事。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重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每个环节的责任制,做到及时、准确。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督查,做好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
蚌埠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