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1320/201901-01287 | 信息分类: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内容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其他, 其他,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机构: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15 |
生效时间: |
2019-01-15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安徽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
文号: | 蚌安监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19〕1号 | 关键词: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
安徽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甲醚母液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的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请严格按照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详细设计和施工。此外,如果你单位改变了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或者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应当及时向我局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
该建设项目试生产前,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周密的试生产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后,该建设项目方可试生产。
联系人:王宗鼎 联系电话:0552-2060700
蚌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11日
抄送:淮上区安监局,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