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1320/201901-01729 | 信息分类: | 审计整改情况 |
内容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公民, 其他, 其他, DOC, | 发布日期: | 2019-01-31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1-31 |
生效时间: |
2019-01-31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行政事业单位应重视往来款项清理 | ||
文号: | 关键词: | 往来款项清理 |
审计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资金余额高达数百上千万元,挂账时间长达10年以上。往来款项长期不清理,既不符合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也可能造成国有资金流失。主要原因:一是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思想,对前任遗留下来的债务置之不理,对应收款项不主动催收;二是财务人员财务管理意识薄弱,对于往来款项只记账不清理,甚至是旧账未清又挂新账;三是财务人员更换频繁,对往来款项发生情况不清,不能及时清理或无法清理、核销。
审计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增强清理往来资金责任意识。二是组织力量,对往来资金进行认真清理和按规定处理,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应收的资金,防止因清理、处理不及时造成资金损失。三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严格财务手续,防止新的往来款项沉积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