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1320/201901-01852 | 信息分类: | 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工业、交通, 公民, 企业,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1-28 |
发布机构: |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19-01-28 |
生效时间: |
2019-01-28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蚌埠市经信委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工作总结 | ||
文号: | 关键词: | 总结 |
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的通知》(皖经信非煤函〔2018〕226号)要求,蚌埠市经信系统高度重视,严密布署,切实将责任压实,加强对企业的督导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投入,确保全市持证非煤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发展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省经信委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工作要求高,标准严。市经信委领导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将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各级领导和相关县(区)经信部门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加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修复”的宣传力度,切实将责任压实,加强对企业的督导工作,加大设施投入,确保做到无扬尘污染,切实做好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
二、认真制定方案,着力推进。
按照《安徽省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方案》,严格落实《蚌埠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年工作计划》,专题制定并印发了《蚌埠市经信委落实蓝天行动计划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经审批的非煤矿山企业绿色发展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署,切实做好非煤矿山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着力将责任压实,加强对企业的督导工作,鼓励企业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投入,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确保在资源开发的同时,生态植被及时恢复,减少视觉污染,有效控制爆破、破碎、加工、运输、矿区道路硬化等生产过程产尘。2018年,全市4家非煤矿山企业种植树木近200亩,共投资15万元。两家金矿企业实施选厂无尾排放工程建设,已投资30万元。按照环境保护工作标准,组织安装粉尘喷淋设施9套,对输送廊道进行封闭,成品堆场采取抑尘措施,做到矿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封闭式运输,非煤矿山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三、开展联合检查,落实主体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矿山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蚌埠市经信委落实蓝天行动计划开展非煤矿山绿色发展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市经信委组织相关县(区)经信部门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落实非煤矿山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并组织国土、环保、农林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企业绿色发展工作达不到标准的行为,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要求各非煤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初步设计要求,采取综合措施,有效控制爆破、破碎、加工、运输等生产过程产尘,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确保在资源开发的同时,生态植被及时恢复,减少视觉污染。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