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030467/201910-00021 | 信息分类: | 公开制度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残疾人,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10-21 |
生效时间: |
2019-10-21 | 废止时间: | 有效 |
名称: | 政务公开制度 | ||
文号: | 关键词: |
一、组织领导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局长)为组长,办(局)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秘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法宣科科长、财务科科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工作。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一)对外公开
1、内容:
(1)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行政制度;
(3)办事程序;
(4)工作服务规范;
(5)收缴人防经费标准;
(6)违章处理内容、程序;
(7)廉政规定;
(8)执法职责和责任人;
(9)办事时限规定;
(10)监督电话:3010658、3013062
2、形式:人防网页和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宣传手册。
(二)对内公开
1、内容:
(1)人防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
(2)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人防建设经费预、决算情况;
(4)机关经费开支情况;
(5)机关人员、基层单位负责同志的评议、奖惩、晋升方案和结果等;
(6)其他事项。
2、形式:
(1)召开机关职工大会通报情况,每年1至2次;
(2)门厅电子显示屏公示;
(3)其他形式。
三、公开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凡不涉及秘密的事均要公开。
(二)坚持内容和实际效果相统一的原则。政务公开要有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际效果。
(三)坚持专项公开和长期进行的原则。着眼建立民主监督体系,长期坚持,并随着法规、政策及人员等情况的变化不断充实内容,改进形式,紧密结合阶段中心任务,及时公开专项活动的内容。
(四)坚持政务公开和创建文明机关、目标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的原则。把政务公开与创建文明机关的“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和当好人民公仆”相结合,与目标管理相结合,与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